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补遗书 第1号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以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1.因招标公告未发布招标附表一到附表五等附件信息,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补充:
附表一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工程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1 | JKWXM-1 | K0+0.000~K0+254.544,K0+0.000~K0+227.669,K0+000.000~K0+195.737 | 600 |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JKWXM-1段落内的劳务合作全部相关内容 |
注: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和施工段落划分为暂定,最终的施工段落、工程数量按正式施工图确定。
2.该工期为预估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业主、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附表二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名称 | 主要特征 | 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JKWXM-1 | 劳务合作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 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或在建)有1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 | 1.业绩证明资料可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交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资料。2.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对应分段业绩的基本要求。 |
附表三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岗位 | 工作任务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以本协作方为注册单位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工程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社保证明 | |
2 | 技术负责人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工作 | 1 | 提供社保证明 | |
3 | 专职安全员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 1 | 具有以本协作方为注册单位的交安C/建安C证,提供社保证明。 |
注:
1.以上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如内业人员、技术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在四川路桥范围内担任其他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80%及以上且经项目经理部同意的情形,或当事人退休、生病等特殊情形外,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须缴纳违约金,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需缴纳10万元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需缴纳5万元违约金。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原合同人员资质。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在岗农民工年龄不高于60周岁,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
附表四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汽车吊 | 台 | 1 | |||
2 | 自卸车 | 台 | 1 | |||
3 | 酒水车 | 台 | 1 | |||
4 | 电焊机 | 台 | 1 | |||
5 | 振捣棒 | 套 | 2 |
注:
1、自有机械设备需附购买发票彩色影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因本项目进度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4、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
5、若为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发票时间为2020年4月4日~2025年2月1日期间),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附表五
背脊(模板)
XX公司 |
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
JKWXM-1分段 |
2.因九康五路劳务招标清单项单价错误。现在将《武盛街(武青东三路至武青东四路)市政道路工程、聚贤街(万兴路至万虹路)市政道路工程、武侯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九康五路(九康二路至草金路)市政道路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九康五路劳务招标清单进行更正。原九康五路-单价措施费-园林景观工程-树木支撑架清单项单价为19.92更正为24.97,请投标人以最新清单单价进行投标报价。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