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工程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位于阿坝州茂县境内,起讫桩号:K128 515-K140 440(暂定),线路全长11.925km。主线包括:回龙大桥885m、回龙枢纽、飞虹隧道7825m、飞虹大桥125m、长安隧道9535m(2865m),本标段桥梁1010m,隧道10690m。桥隧比100%。
本次招标为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的施工
2.2 技术标准:
2.2.1 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 土建工程设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设备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运输车还需提供行驶证、保险等相关证件。应满足交通部部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现行公路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技术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验收办法,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
2.3 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 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2.5 安全目标、环水保目标、森林防灭火目标、草原防灭火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水源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2.6 缺陷责任期: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年。
2.7 保修期: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为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在四川路桥库内,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
3.1.3 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 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 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 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无亏损。
3.1.7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 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本次招标设置1个分段,最多中标 1 个分段。
4.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以相应段落中标价为基数计算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选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分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 获得四川路桥2023年度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 获得四川路桥2023年度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10:00时至17:00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先在报名链接提交报名申请,并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4579043@qq.com)即可。投标人需在介绍信上注明拟参加的标段,报名成功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箱(154579043@qq.com)将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按分段收取),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请以单位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长寿路支行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段项目部
账 号:228729010400117630000000091
转账时请备注“川汶TJ10标2号场站建设项目标书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核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本招标文件资料费一经缴纳将不退回。
(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自行前往 阿坝州茂县 (项目所在地)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踏勘联系人: 杨光虓 电话: 13458134957 。
9.2 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5年 4 月 23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栋8楼803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 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 监督电话:028-8556280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工程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栋13楼1314
联 系 人:尹女士/邹女士
电 话:028-85562801/18280047276
2025 年 4 月 4 日
附表一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
工程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分段名称 桩号 计划工期(月)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备注
1 CW-TJ10-1 K136 400 2个月 1、拌合站场站建设2、钢筋加工厂场站建设3、工地试验室建设
注: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划分根据施工图送审稿暂定,最终根据业主标段里程划分及施工图批复后确定最终的施工段落、工程数量。
2.该工期为预估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业主、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附表二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名称 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备注
CW-TJ10-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或在建)有1个场站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证明资料可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交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资料。2.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对应分段业绩的基本要求。
附表三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岗位 工作任务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1 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2 技术负责人 负责协作段落内的施工技术、质量、进度、测量、等管理工作 1 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3 专职安全员 安全、环水保管理 1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以本协作方为注册单位的交安C/建安C证,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注:
1.以上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如内业人员、技术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在四川路桥范围内担任其他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80%及以上且经项目经理部同意的情形,或当事人退休、生病等特殊情形外,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须缴纳违约金,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需缴纳10万元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需缴纳5万元违约金。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原合同人员资质。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在岗农民工年龄不高于60周岁,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
附表四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基本要求 每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加分上限 备注
总数量 自有设备
1 挖掘机 神钢260、神钢350 台 2 11
2 自卸车 双桥车 辆 4
3 装载机 ZL50 台 2 1 1
4 压路机 20T 台 2 1 1
5 洒水车 8方 辆 2
6发电机 300KW、360KW 台 2
注:
1.自有机械设备需附购买发票彩色影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因本项目进度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4.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
5.若为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发票时间为2020年4月1日~2025年1月1日期间),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
附表五
背脊(模板)
XX公司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10标2号综合场站建设劳务合作项目 CW-TJ10-1分段
劳务合作项目
CW-TJ10-1分段